肇庆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价格收费标准
项目
名称
收费依据
水
费
m3
1.00
广东省物价局粤价[2001]215号文,从二00一年九月十五日起执行
1.20
商业、服务、建筑用水
代
收
污水处理费
(代收款项)
肇庆市物价局、财政局、建设局肇价[2004]54号文件,从二00四年七月一日起调整
按公用事业局有关规定执行(垃圾费咨询电话:2274891)
市人民政府肇府函[2000]96号文
肇庆供水服务承诺内容